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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规章制度辞退员工,公司竟被判违法?时间:2023-02-25 先看案例: 2020年9月赵某入职公司,担任项目经理并签订了劳动合同。 公司认为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系合法解除,公司规章制度表明,业绩指标不达标,考勤不达标均可辞退,赵某的业绩连续2个月不达标,且考勤有违规,公司明明是按照规定来辞退赵某的,为什么会被判违法解除?
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,是用人单位单方辞退员工最常用的法律条款。但实践中,单位以此辞退员工产生劳动争议后,很多时候都会判定单位违法辞退。主要原因有 这几点: 1、规章制度不合法 “迟到半小时视为旷工一天”,迟到半小时就是旷工半小时,不能私自放大员工的违纪情节,不具备合理、合法性的制度条款,不能作为有效依据。 2、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不合法 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条规定,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,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。 3、规章制度未公示 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当向劳动者公示告知,新员工入职时培训,然后要有培训记录,有员工签字,才算公示告知。员工都不知道制度内容,怎么能作为管理依据呢? 4、规章制度“缺一条” 如“虚假报销”,很多公司制度是网上下载的,没有关于虚假报销的制度条款,辞退员工也没有依据可循。 5、未达到严重违纪程度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,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,但是员工的一般违纪行为,就不能解除,如何界定一般违纪和严重违纪,需要在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。“ 6、无法充分举证 用人单位以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辞退员工,负有举证责任,无法充分举证,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。 7、解除程序不合法 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三条规定,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,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”,没有工会应当有职工代表大会讨论,直接解除也属违法解除。 除此之外,单位以违反制度为由解除合同,有时效性和普遍性,当员工违反制度单位应当及时处理,“秋后算账”是不适用的。 同时规章制度应当是管理所有员工,不能针对某个员工制定,当有员工违反制度没有被处罚,应当视为对公司制度的修改。 【维思会】劳动事务托管服务丨助您用工无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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